农家乐旅游经营单位等级评定采提取愿申报的原则,实行年度复核制度。在经营过程中如有消费者投诉,经评委会查实后,根据责任情节及其影响程度区别赋予警告、降级、撤销星级处理。被减少等级的,由各级评委会按照评定权限收回原等级标志牌及其证书,重新换发减少后的星级标志牌及其证书。被取消星级的经营单位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评定。 昨天,记者从周口市旅游局获悉,河南省旅游局近期出台了《河南省农家乐旅游经营单位等级评定与治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意味着对于农家乐旅游经营单位的治理及其评定有了衡量的“标尺”。 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推荐,根据《规范》的规定,农家乐旅游经营单位按经营业态可分为食宿型、餐饮型、体验型及其购物型四类;按旅游业态可评定为一星级至四星级,等级越高星级越高。 其中,一、二星级的评定及其治理由县(市、区)评委会负责并报省辖市评委会备案;三星级的评定及其治理,由省辖市评委会负责并报省评委会备案;四星级的评定及其治理,由省评委会负责或托付省辖市评委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