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无锡市出台了《关于更大力度增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意见》,将农村劳动力作为农村就业创业扶持对象,其中,零转移家庭劳动力、低保家庭劳动力、残疾人员、“4045”大龄人员、被征地农民、持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列为重点扶持对象。计划未来三年内,每年增进农村劳动力就业2万人以上,扶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2000人以上。
无锡多头并进,增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通过扩大社保补贴范围、加强贷款贴息扶持,对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各种企业予以政策扶持。新增招用重点扶持对象就业的企业可获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的农村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按照每人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按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获得50%贴息。新政针对农民特点,采取适当农村劳动力创业特点的“信用担保”“农户联保”“企业或各种集体经济组织担保”等担保方法。
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且创业项目经专家论证通过的农村劳动力创业,申请3万元以内的贷款额度,免除反担保手续。创业者能够家庭住所、租借房、暂时商业用房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地方。能有效划分的同一地址可登记为多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住所(经营地方)。农村劳动力利用自有住房,从事乡村旅游、餐饮住宿等经营,经评估符合条件,可凭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地村(社区)居委会证实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新政鼓舞发展适当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的种植、养殖等类型创业孵化基地。经认定合格的,可获得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新建或改建补贴。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农村创业者,可凭其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其他经营主体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享受创业扶持政策。未来3年内,市区将每年购买1000多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重点扶持对象就业,岗位工资补贴按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新政鼓舞涉农镇(街道)、村(社区)集体牵头成立农村劳务合作社,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绿化、保洁、社区物业服务等劳务工作。由公共财政支付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由农村劳务合作社承担。新建的农村劳务合作社,根据其组织规模、业务范围及经营情况可获得2-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另外,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家庭服务业培训、农业有用技术培训等方法,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
无锡将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建立农村劳动力“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机制,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的就业服务体系。通过实施这些政策,2013年到2015年,无锡有望每年增进农村劳动力就业2万人以上,扶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2000人以上,发展适当农村劳动力创业的孵化基地30个以上,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3万人以上,帮助90%以上的重点扶持对象实现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