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导则提出,农家乐(民宿)的在职人士应熟悉岗位消防职责和要求,做到“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地方火灾危害性;三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疏散逃生)。村民委员会或经营治理农家乐(民宿)的行业协会应建立志愿消防队。有条件的地区,应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等。 导则旨在防止农家乐(民宿)建筑火灾,规范防火改造措施,加强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减少火灾风险,爱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增进乡村旅游发展。导则共有6章、48条,区别对农家乐(民宿)建筑的消防基础设施要求、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平常消防安全治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治理、消防安全职责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导则还规定,相关要求主要适用于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农家乐(民宿)。超过以上规模或新建的农家乐(民宿),应符合《乡村防火规范》GB50039、《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要求。不适用于土楼、地坑院、窑洞、毡房、蒙古包等传统建筑。已经投入使用的农家乐(民宿)的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不符合本导则要求的,应按本导则要求进行改造,提高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