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宜都市精准扶贫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法》文件精神,鼓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创业,经现场调查核实,近期,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符合政策的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农家乐的经营户和2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农家乐经营户发放了4.4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吸纳就业补贴。 根据文件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2016年一月一日以后)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每户赋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1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赋予吸纳就业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