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宏村镇政府组织工商所、公安派出所、镇政府综合执法局及村委会召开了“农家乐”整治会议,决定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能范围,结合宏村“农家乐”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村委会及其广大“农家乐”经营户的意见,制订《农家乐治理办法》。该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及其国治安治理处罚法》、《城乡个体工商户治理暂行条例》、《旅馆业治安治理办法》等法律为依据,实行12分扣分考核制,根据“农家乐”违法、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一次扣分2、4、6、8、10、12,周期为12个月,分值被扣完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该办法由宏村镇政府负总责,宏村工商所、派出所、镇综合执法局、村委会为详细执法及其实施单位,根据职责、职能分工区别执行,合并扣分。该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改善宏村“农家乐”的经营秩序,为“农家乐”规范发展提供保障。 随着宏村旅行景区知名度的提高,宏村“农家乐”发展快速,为加强宏村镇“农家乐”治理,规范其经营行为,宏村镇制订了《农家乐治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于今年十一月一日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