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二月四日晚上8点,九龙坡区走马镇一处农庄。晚饭后,附近的农庄都显得特别安静,只有这处农庄2楼的房间很喧闹,时不时传来吆喝声及其嬉笑声。 晚上11点,民警持枪冲进农庄,将潘某、金某等正在以“打豹子”的方法进行赌博的10人抓获,并现场搜缴了当天“抽头”的6900元现金及其赌资8万多元。这里是潘某开设的流动赌场中的一处。 潘某,人称“小哥”,九龙坡人,今年47岁,无业。上世纪90年代初,潘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去年五月份,潘某跟一样无业的朱某(另处)商议着“找点生意做”,并一致认为开赌场从中抽头是个“好业务”。 为了尽量地躲避公安机关的查处,潘某决定不搞固定的地方,而是在九龙坡、南岸、高新区等地租用茶楼、农庄、农家乐作为流动赌场。最初场子的生意通常,每次300元封顶,之后,赌客更多,封顶费逐渐攀升。 金某是名“资深赌客”,他见证了潘某流动赌场的发展。看到大把的钞票飞进潘某的钱包,金某眼红了,主动及其还有两人共同强烈要求“加入”潘某的赌场。所以,去年九月份开始,流动赌场便由几个人共同当起了老板。 团伙实力扩大后,潘某便开始了有计划的分工,要求其余4人在一起对赌场进行治理的同时,还要提供赌博地方、赌具,召集参赌人员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金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处罚。被告人潘某、金某在一起犯罪中起主要效果,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其他几名被告在一起犯罪中起次要效果,是从犯,依法从轻处罚。 他们在南岸、九龙坡等区找到位置僻静的农家乐,然后高价将农家乐包下来做赌场。以赌博“打豹子”的方法吸引赌客前去。半年时间,赌金也从以前的300元封顶快速上涨到3000元封顶。 被民警持枪查封时,现场被缴获的赌资就高达近9万元。开设赌场半年多,他们竟赚了180多万元。每名“股东”,每个月最少能够分到4万多元,比较多时达6万元,相当于我市一名一般职工一年的收入。 昨天,潘某等7人因开设赌场罪,被九龙坡法院判处1年到2年半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到10万元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