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研,因为农家乐数量较多、分布散,且大多远离城区,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游客集中、消费比较,短缺有效规范的治理,已经导致监管盲区。又因为大多数农家乐餐饮从业者为当地农民,其文化程度较低、短缺治理经验、食品安全知识淡薄,缺少必要的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设施投入和有效的食品安全治理制度,餐饮服务水平较低。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的凸显,已成为制约农家乐发展的瓶颈。 近些年以来,利用节假日到周边县旅游休闲的人更多,农家乐慢慢成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高风险地方。在2014年河北省“两会”上,管剑刚委员提交提案,建议加强监管,保障农家乐食品安全。 怎么样有效解决监管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探究一条“政府主导、农户参与、强化自治、加强监管”的新路子,实现让农家乐食品安全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大势所趋。管剑刚委员建议: 一是农家乐所在地政府建立健全并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守责”,并列入考核范畴,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当地的食药监部门踊跃争取政府重视,主动对农家乐经营户相对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整治,着力解决现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明显问题和隐患,对新建、改建的农家乐提前指导,防患于未然,对其设计布局和设施设备硬件建设赋予指导,且每年都树立一批农家乐食品安全先进单位,并实行动态治理,幸免劣币驱赶良币的现象发生。 三是当地食药监部门要引导农家乐集中的区域成立农家乐业主协会等民间团体,选择责任心强、业务熟练、有公益心的同志担任会长,主要负责平常监督检查、安全信息公布、协助办理证照、传达国家相关政策、业内沟通等工作,不定期组织业主交流、观摩、反映行业的诉求,构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 四是加强应急治理并踊跃探究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新机制,如由县(市、区)政府统一为辖区内农家乐集体投保《餐饮地方责任保险》,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保险公司能够及时提供经济补偿,不仅能够有效爱护农家乐的生产经营,并且还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