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郧县共有农家乐200余家,年综合收入达5000余万元,带动当地1500余名农民就业。 近些年以来,郧县把农家乐作为全县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的重要项目,采取多项措施鼓舞农民发展农家乐。 一、扶持补贴 该县对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农家乐经营户,按照自愿申请、评估验收、达标补贴的办法,赋予每户1万元创业扶持;对经营满半年以上的,赋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税费减免 农家乐经营户按规定享受增进就业税费减免政策,自其在县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治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在前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应缴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 三、小额担保 农家乐经营户可按规定享受增进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每户能够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期限内赋予全额贴息。 四、培训补贴 农家乐经营户参加创业培训的,每人按规定享受800元至12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农家乐吸纳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政府不但给补贴,还免费提供技术培训,我们家的农家乐越办越红火。”五月二十八日,看着满屋的客人,郧县茶店镇樱桃沟村村民朱林高兴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