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太白县政府于2017年五月五日公布通告,要求县内登山活动须在五日前备案,并严格遵守相关自然爱护区的法律规定。今年四月十六日,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爱护区治理局与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联合公布禁止鳌太穿越的公告,并在主要登山口开展宣传和劝返活动。但是,仍有很多户外运动喜好者抱着侥幸心理,擅自进行鳌太穿越活动。 四月二十六日,太白县咀头镇塘口村村民郭某在未经太白山国家级自然爱护区治理局批准、未向太白县教体局备案的情况下,擅自带领驴友从塘口村龙王河鳌山登山口入山,历时5天,途经盆景园、水窝子、2800营地、西塬、东塬等爱护区核心区,最后到达拔仙台,实现了“鳌太穿越”。在途经小文公迎接招待站时被爱护区治理局工作人员发觉,遂报至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太保派出所。 经太保派出所查明,郭某自办农家乐,主要客户为户外运动喜好者,太白县相关部门曾要求郭某在营业的同时,配合劝返未登记备案的户外运动喜好者,并在他营业的农家乐门口张贴了“通告”。然而,四月二十六日,郭某擅自带领户外运动喜好者入山,开展鳌太穿越的活动。在调查之初,面对民警的询问,郭某并没有认识到自我行为的严重性,不情愿配合调查。经过民警耐心的宣传教育工作,郭某最后承认并如实陈述了自我的违法行为。五月二十八日,太保派出所向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呈报处理意见,第二分局于次日做出处罚决定:责令郭某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 六月十三日,太保派出所工作人员表明,此案是禁止鳌太穿越公告公布后,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穿越鳌太线热点问题方面的首起案例。据了解,从2012年至2017年夏天,鳌太线已累计走失、失踪、死亡驴友多达4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