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日照已经拥有十余个民俗旅行村,渔家乐民俗旅行的规模在山东省位居前列。然而,在规模快速膨胀的同时,“渔家乐”民俗旅行在诸如卫生状况、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仍还存在相当多的问题,民俗旅行业户的经营行为也有待规范,民俗旅行的档次需要提高。在这种形势下,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照市旅行局经过一年多的调研起草,最终制订公布了DB3711/T 21-2007《“渔家乐”民俗旅行户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服务规范,这是在服务业领域日照市正式公布的0项地方标准。这也是在严寒的季节里,市质监与旅行部门为来年的日照民俗旅行献上的一份厚礼。 近期,山东省日照市0项服务业地方标准——《“渔家乐”民俗旅行户等级划分与评定》,已由市质监局、市旅行局一起公布。2008年,日照将对“渔家乐”民俗旅行户全面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届时,民俗旅行户门前的“星级”标志牌,将成为外地游客挑选接待方的最简单、最直接的依据。 近年来,凭借着蓝天、碧海、金沙滩的天然优势,日照市的旅行业得到了蓬勃发展,特别是以“住渔家屋、吃渔家饭、乘渔家船、做渔家活、享渔家乐”为主要内容的“渔家乐”民俗旅行,适应了现代人日益多样化的物质与精神需求,成为许多外地游客到日照的首要目的。 《“渔家乐”民俗旅行户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具体规定了“渔家乐”民俗旅行户的等级划分、基本条件、等级评定、标志治理等方面的内容。标准 采纳评分的方法,从住宿要求、餐饮要求、渔家风情、标识要求、资质要求、组织治理等方面设定了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五个等级。 为鼓舞民俗旅行户规范经营,标准规定,“经营户的工商注册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三证不全的,不得评定为三星以上(含三星)等级。”民俗旅行户提出的星级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将会获得相应星级的标志牌及其证书。人员、环境、设施等基本条件达不到一星级要求的,将不会被授予星级标志。 “渔家乐”民俗旅行户的等级评定工作将由区县“渔家乐”民俗旅行户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市旅行局等部门将组成市“渔家乐”民俗旅行户等级评定委员会,对全市“渔家乐”民俗旅行户的等级评定工作进行统一治理。 近日,市、区两级旅行及质监部门将会同秦楼街道办事处,首先在部分民俗旅行村开展“渔家乐”民俗旅行户的等级评定工作。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日照民俗旅行户的经营行为将进一步规范,日照的民俗旅行档次必将有更大的提高。日照的民俗旅行,将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来自海内外的宾朋。 |